一、免试条件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向我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直接进入对口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
二、报 名
1、申请免试的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sdwm.cn) 进行网上单独招生报名并打印《报名信息表》。(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
2、下载《免试入学申请表》填报相关信息。
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凡是申请免试的获得全国大赛1、2、3等奖和省赛的1等奖考生,需要考生填写放弃报考“春季高考拔尖人才”资格的声明。(具体格式见附件)
4、身份证复印件、《报名信息表》、《免试入学申请表》、《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春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技能考试报考证》复印件、放弃报考“春季高考拔尖人才”资格的声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于4月11日前提交或快递到我校招生办。
三、录 取
学院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本校的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及审核材料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
邮寄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办公室(实训楼101) 邮编:266100
联系电话:0532-55761001 55761002
(邮寄请注明:2016单独招生免试申请材料)
附件下载:免试入学申请表+放弃报考“春季高考拔尖人才”资格的声明